Page 86 - 勤業_Handbook創業時代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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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請問我該怎麼分配我的股權?




                              一般情況下,參與公司股權分配的人,除了創辦人及合夥人以外,通常還包括員工與外部
                              顧問及投資方。因此創業初期進行股權結構設計的時候,也要考慮到後期融資、人才引進
                              及員工激勵方面的問題。建議在股權分配前期,同時預留部分股份,包括股權激勵份額、
                              預留新合夥人份額、預留融資稀釋份額。

                              而創業初期公司的股權分配設計主要應著重兩大面向,一方面是如何調整股權結構以確保
                              創辦人對公司的控制權,另一方面是通過股權分配幫助公司獲取更多資源,包括找到有實
                              力且合適的合夥人及投資人。

                              因公司成立之初,創辦人及合夥人是全職投入抑或是打工心態,對於承擔的風險及對公司
                              貢獻度會有所不同,故通常會建議應該按照在企業當中的貢獻程度作為股權分配的主要原
                              則,然公司的股權規劃沒有一定的公式可遵循,但因攸關公司長久發展,故建議在創業之
                              初即須妥善的規劃,以避免後續糾紛。







                                               Q:

                                               請問團隊應該要持有多少股權比較適當?




                  股權一般係表彰基於其股東資格而對於所投資之公司,擁有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透過每股所享有之表
                  決權 ( 普通股每股一權,特別股視章程所定可能有複數、一表決權、無表決權等情況 ) 參與公司經營管理
                  的權利。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若章程無較高規定,原則上在股份有限公司的狀況下,如掌握超過 1/2 的表
                  決權,則可以決定股東會的一般決議事項,如果持有超過 2/3 的表決權,則可以決定股東會的全部決議事
                  項。

                  因此如果創業團隊持有超過上述 2/3 股權比例,會比較容易形成有效決議,減少決策歧見的發生。隨著融
                  資過程中更多投資人及股東的加入和發行特別股 ( 複數表決權 ),有可能核心團隊的持股表決權達不到絕
                  對控制比例,但建議應透過書面之股東間協議取得董事會過半數以上席次或其他約定,以掌握公司主要經
                  營決策的主導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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