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8 - 勤業_Handbook創業時代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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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請問在其他國家營運的話,要不要設立公司?



                       新創事業考慮於其他國家設立公司前應考量「需求」及「成本」。應先評估擬於其他國家進行
                       交易流程、業務性質、員工派遣及預計收益等營運需求;設立公司之日常營運成本、當地法令
                       及稅務遵循成本,再進一步檢視是否一定需要於當地設立公司營運。







                                    Q:

                                    請問統一發票開立時
                                    有哪些應注意事項?



                                1. 須依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規定之時限開立統一發票。
                                2. 按時序 ( 不可跳開發票 )。
                                3. 扣抵聯及收執聯加蓋統一發票專用章。

                                4. 區分應稅、零稅率、免稅。
                                5. 載明交易日期、品名、數量、單價、銷售額、課税別、稅額及總計。
                                6. 空白未使用 : 截角作廢。
                                7. 三聯、電子計算機 : 應載明買受人名稱、統一編號。
                                8. 製造業或經營進口貿易 : 二聯應載明載明買受人名稱、地址或身分證統
                                  一編號。
                                9. 銷售持用簽帳卡之買受人者 : 於發票備註載明簽帳卡號末 4 碼。
                                10. 非當期不得開立。
                                11. 不得轉供他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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