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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營利事業所得稅
營利事業所得稅中雖然有個「營利」,但不是只有賺錢的公司才要申報,公司當年度雖然虧損,仍要申報。但公
司若會計帳冊簿據完備、經會計師稅務查核簽證並如期申報,虧損金額可享受在以後 10 年內自年度申報純益額
中扣除,減輕納稅負擔。
我國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為 20%。起徵額為 12 萬 ( 即課稅所得額在 12 萬元以下者免
營利事業 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總機構在我國境內的營利事業,應就我國境內外全部營利事業所
所得稅 得,合併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總機構在我國境外的在台營利事業( 例如 : 外商在台分
公司 ),而有我國來源所得者,應就其在我國境內的營利事業所得繳納所得稅
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營利事業之課稅所得額加計包括證券、期貨交易所得,及各項
所得基本
租稅優惠之免稅所得額後扣除 60 萬元 (112 年度開始適用 ),乘以現行徵收率 12%,
稅額
如高於一般所得稅額,其差額部分另應繳納所得基本稅額
未分配盈 營利事業當年度盈餘未作分配者,應就該未分配盈餘加徵 5% 營利事業所得稅 (107 年
餘稅 度開始適用 )
採曆年制會計年度之營利事業應於每年 5 月 1 日起至 5 月 31 日止,填具結算申報書向
申報期限 稽徵機關申報其上一年度及其前一年度營利事業所得及未分配盈餘,並計算繳納應納
稅額
一、 採曆年制應辦理暫繳申報的營利事業,應於每年 9 月 1 日起至 9 月 30 日止,按其
上年度結算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應納稅額之 1/2 為暫繳稅額,自行向庫繳納,並
依規定格式,填具暫繳稅額申報書,檢附暫繳稅額繳款收據,向登記地稽徵機關
辦理申報。若營利事業未以投資抵減稅額、行政救濟留抵稅額及扣繳稅額抵減前
暫繳 項暫繳稅額者,於自行向庫繳納暫繳稅款後,得免依前項規定辦理申報
二、 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會計帳冊簿據完備,使用所得稅法第 77 條所稱藍色申報書
或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並如期辦理暫繳申報者,得以當年度前 6 個月之營業收入
總額,依所得稅法有關營利事業所得稅之規定,試算其前半年之營利事業所得額,
按當年度稅率,計算其暫繳稅額,不適用第 1 項暫繳稅額之計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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