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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前述的所得稅外,日後員工把認購的股票出售給 ( 一 ) 員工新股優先認購權
別人,出售的價格和時價間的差額,為證券交易所得, 依公司法第 267 條規定,公司發行新股時,應保
但我國已自民國 110 年 1 月 1 日起將交易未上市櫃股 留發行新股總數 10% 至 15% 股份由公司員工承
票的證券交易所得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內課徵基本稅 購,假設公司進行現金增資,以每股 15 元發行
額,然如果新創公司屬於經主管機關核定之國內高風 1,000 萬股,這時候可以保留 100 萬到 150 萬股
險新創事業公司,且交易時該新創公司設立未滿五年 讓員工優先認購公司股票,只是認股價格需要和
其他參與認股的股東相同,但僑外資公司及閉鎖
者,得免予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內課徵基本稅額
性公司另有規定
延續上一段的例子,公司的每股淨值是新台幣 19 元,
(二)庫藏股
員工認購 1,000 股,這時候員工產生的所得就會是 ( 時
價-認購價 )X 股數 =(19 - 10)X1,000=9,000 元,當 意思就是公司買回已經發行在外的股票,這些買
回的股票就是公司的庫藏股,庫藏股可依照跟員
年度員工在申報所得稅時必須去申報 9,000 元的其他
工議定的價格轉讓給員工。買回庫藏股的流程,
所得;日後員工用每股新台幣 30 元把 1,000 股 ( 假設
依照公司法第 167 條之 1 規定,公司經董事會以
仍是未上市櫃 ) 全部出售,這時產生的證券交易所得是
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的
( 出售價-時價 )X 股數= (30 - 19)X1,000= 11,000 元,
決議,於不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五
此項證券交易所得除非符合前述高風險新創事業的要
之範圍內,收買其股份;收買股份之總金額,不
件外,須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內課徵基本稅額。
得逾保留盈餘加上已實現資本公積之金額;其收
買之股份,於三年內轉讓於員工。對新創公司來
所以,員工在「給與日」當下只是取得員工認股權,
說,在買回庫藏股時,除了股數的限制外,一定
並無稅負產生,但在執行認股權時,就會有相關稅負
要注意買回的金額不能超過保留盈餘加上已實現
生。因此,員工認股權雖然是給員工額外的報酬,但
資本公積之金額,因為通常新創公司帳上會有累
是相對的可能也會增加員工的稅負,這點也要特別注
積虧損,所以要注意帳上因為溢價造成的資本公
意。
積 ( 前面提到的已實現資本公積 ) 是否大於累積
虧損,才可以決定是否能買回庫藏股。
六、 除了發行員工認股權外,有無
然而,不論是員工新股優先認購權或是買回庫藏
其他獎酬工具?
股轉讓員工,公司都需要在損益表認列相關費
用;而員工也都需要出資金,且在未來執行認股
其他比較常見的員工入股方式還有員工新股優先認購
權時,可能會產生稅負的問題。但這兩種給予股
權、買回庫藏股和員工酬勞等。以下就台灣設立的非
票的方式和員工認股權最大不同的地方在於,公
公開發行股票公司做說明。
司可以限制員工取得的股票在一段期間內不得轉
讓,但這段期間不能超過二年。
六、人才就是資產 43